厦门市湖滨中学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2018年11月修订)
厦门市湖滨中学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
(2018年11月修订)
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使垃圾分类回收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希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
组 长:吴素燕
副组长:邱文平 林 瑛
组 员:年段段长、各班班主任及各处、室负责人
二、分类标准:
1. 可回收物,是指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
2. 厨余垃圾,是指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骨头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3. 有害垃圾,是指废弃的充电电池、扣式电池、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杀虫剂、胶片及相纸等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4.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三、责任分工:
1.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保证推广及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推进情况。
2.德育处和年段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保证学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并组织学生志愿者等对师生投放垃圾的分类情况进行督促。除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外,重点将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
3.校工会负责对教师的宣传工作、负责教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4.总务处负责设置垃圾分类箱,督促垃圾回收部门进行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工作。负责信息报送、阶段工作总结等。
四、具体要求:
1.垃圾桶摆放。普通教室和专用教室摆放可回收物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办公室以楼层为单位摆放一组垃圾桶。化学和生物实验室有毒有害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操场摆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
2.垃圾的投放。师生在学习、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按分类要求直接投放在室内的垃圾桶内。有害垃圾必须直接投放到专用垃圾桶内,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厨余垃圾统一丢到食堂后面的厨余垃圾集中投放点。
3.垃圾的处理。可回收物由物业负责收集,班级内产生的可回收垃圾由值日生送到学校专用垃圾屋存放,再由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其他垃圾由值日生负责在放学时投放到其他垃圾集中投放点,教室外垃圾桶由物业负责清理,由环保部分定时清运。有害垃圾由专人负责集中管理,由总务处联系环保部门回收处理。
4.厨余垃圾的回收和处理。由食堂专人收集,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处理。
五、其他:
1.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之前的临时方案当即失效。
2.本方案会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完善。
厦门市湖滨中学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