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教育局关于申报思明区第二届“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厦思教〔2018〕108号
思明区教育局
关于申报思明区第二届“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名师名校长培养与管理的通知》(厦思教〔2011〕154号)和《思明区第四期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厦思教〔2013〕53号)等文件精神和《思明区“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条例(修订稿)》,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名师的高位发展,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拟开展思明区第二届“名师工作室”申报立项工作。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领衔人的申报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二)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省学科带头人、市专家型教师、省名校长或往届名师发展工作室的优秀主持人;
(三)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自己较为成熟的教育教学理念或教育风格;
(四)近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至少1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CN刊物发表论文2篇。
(五)近五年内,带教3名以上的青年教师,积极主动地组织和指导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二、试点项目立项申报程序:
自愿申报:凡符合领衔人条件的教师,从试点项目指南中(见附件),选择一个研究方向和内容,制定研究方案,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请表》(见附件)和《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试点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
校(园)推荐:申请人将《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请表》和《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试点项目申请·评审书》提交学校,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推荐上报。
三、材料交缴要求:
(一)《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请表》一式1份。
(二)《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试点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
(三)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名师身份佐证材料;论文(封面、目录、正文);课题研究(立项书、结题证书及相关过程材料);带教证明(协议及过程材料)。
(四)请各校于8月23日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送交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402室李老师;并将《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请表》和《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试点项目申请·评审书》电子稿发送至646880240@qq.com。
联系人:魏老师2969260 18359716763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管理条例(修订稿)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1日
附件
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管理条例
(修订稿)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名师的高位发展,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名师名校长培养与管理的通知》(厦思教〔2011〕154号)和文件《思明区第四期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厦思教〔2013〕5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章 定位与目标
第一条 基本定位
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为领衔人组建的研究共同体。名师工作室将以教育教学重难点问题为研究重点,以问题解决的创造性活动为核心,通过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教育教学改革试点课题的研究工作,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攻关、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第二条 基本目标
由名师领衔的名师工作室通过创造性地开展试点课题的研究工作,形成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其研究成果将为解决区域教育教学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决策参考,对学科建设与发展及其教学改革、学校管理变革及学生工作建设等发挥一定的指导和引领作用;领衔人将成为具有较强培养力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导师,工作室成员将具有较强的研究力和发展力。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三条 组织形式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姓名命名,实行4年一届的任期制,每个名师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和数名成员组成,承担一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试点课题。
第四条 领衔人条件
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专业发展: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省学科带头人、市专家型教师、省名校长或往届名师发展工作室的优秀主持人;
教学能力: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自己较为成熟的教育教学理念或教育风格;
科研能力:近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至少1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CN刊物发表论文2篇。
指导能力:近五年内,带教3名以上的青年教师,积极主动地组织和指导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第三章 申报确认程序
第五条 试点课题立项程序
自愿申报:凡符合领衔人条件的教师,从试点课题指南中(见附件1),选择一个研究方向和内容,制定研究方案,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请表》(见附件2)和《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试点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
校(园)推荐:申请人将《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请表》和《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试点课题申请·评审书》提交学校,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推荐上报。
课题论证: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所申报的试点课题的研究方案进行论证。
课题立项:领衔人符合条件且所申报的试点课题研究方案通过课题论证。
第六条 成员认定程序
自愿申请:各校(园)教师自愿选择一项由领衔人申报的试点课题,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请表》。
校(园)推荐:申请人将《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请表》提交学校,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推荐上报。原则上,市级骨干教师、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曾在区级以上的各项教学技能大赛或课堂创新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者优先推荐。
审核认定: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对名师工作室成员的申报者进行考查遴选,择优确定数名初步人选,其中至少有50%的成员为非本校成员,成员至少涵盖区域三所学校,初步人选经名师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成为工作室成员。
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设立程序
审批:名师管理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符合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条件、所申报的试点课题获得立项和工作室成员经审核认定的名师工作室进行复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批。
命名:经教育局批准的名师工作室,以领衔人的名字命名。
授牌:经批准设立的名师工作室,授予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证书及其名师工作室牌匾。
第四章 主要职责
第八条 领衔人职责
日常管理:负责遴选名师工作室成员,根据过程性中期考核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有权调整工作室成员,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全面主持名师工作室工作,制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定期开展研究活动;建立业务档案,负责成员的阶段考核;定期向名师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接受考核评估。
课题研究:承担解决区域性教育教学重难点问题,带领成员开展试点课题研究,完成招标课题的各项研究任务,形成对学科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班主任专业发展、学校课程建设、教育决策、教师培养等方面综合性的具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引领示范: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区级以上的开放性研讨活动;任期内至少开展1次市级及以上与本课题研究有关的研讨活动。
成果推广:任期内,在CN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3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任期内,至少组稿一个专题在《思明教育》及其以上期刊杂志上发表。
第九条 成员职责
根据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参与名师工作室的各项研究工作和研修活动,充分利用共同体的学习资源,促进自我成长;积极承担试点课题的研究任务;任期内,至少承担1次区级以上公开课;任期内,至少承担1次区级以上讲座;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与研究项目有关的教学研究论文在区级以上的刊物发表或交流,任期内,至少1篇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
第五章 考核与评估
第十条 考核评估方法
任期内,实行年度考核、过程性中期评估和任期届满终结性评估相结合。考核对象为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成员。名师工作室及领衔人的考核由名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成员考核由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负责。
第十一条 考核评估内容
考核的主要包括试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情况、工作室自身建设情况、名师作用发挥情况、成员培训学习效果情况、培训经验和成果推广情况等。
第十二条 考核评估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任期考核优秀的工作室领衔人将根据《思明区教育系统教育先进人物及突出业绩奖励暂行办法》(厦思政〔2015〕91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六章 保障机制
第十三条 管理保障
名师工作室实行分级管理,由名师管理领导小组、区教师进修学校和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所在学校共同管理。在名师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组建、日常指导、协调与管理。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所在校(园)从设备、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创造条件和氛围,支持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教育科研和教师研修活动。
第十四条 经费保障
在区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中设立名师工作室的专项经费。每个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研究经费为每年2-4万元(第一年先拨2万,随后每年将根据工作室使用情况给予弹性划拨),用于开展有关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等活动,包括课题研究、举办讲座、跟岗学习、送培送教、学习考察、学术交流、网站建设、购买办公用品和资料,以及必要的劳务补贴等。
第十五条 指导保障
名师管理领导小组将聘请省级以上的名师或专家担任名师
工作室顾问;聘请专家对工作室课题研究进行诊断与指导;为工
作室提供市级以上展示交流的平台和机会。
第十六条 研修保障
任期内,每年组织领衔人外出考察学习;任期内,为工作室成员提供一次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优先推荐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参加高端研修活动、出国出境培训或名校名师的驻校蹲点研修活动等。
本管理条例由厦门市思明区名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试点项目指南
2.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请表
3.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试点项目申
请·评审书
附件1
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试点项目指南
试点项目的研究内容以学科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班主任专业发展、学校课程建设、教育决策、教师培养、人工智能等方面为重点,主要研究内容为:
一、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的细化研究
二、基于人工智能的创新课堂教学模式的实践研究
三、现代学校治理
四、STEM+课程开发与实施策略研究
五、以学习为中心的不同课型教学策略和教学法的实践研究
六、班主任专业发展
七、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的实践研究
八、小幼、或中小衔接教学问题的实践研究
九、学科教学评价或学生综合发展评价框架及工具开发研究
十、教师网络研修活动方法与技术的实践研究
十一、教师研修共同体建设与管理的实践研究
十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实践研究
十三、校长领导力
十四、跨学科教学
十五、现代学校空间建设与学科教室建设
十六、主题班会活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附件2
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任教学科 | 任教年限 | 电子邮箱 | |||
专业发展水平(可以复选) | 特级教师( )正高级教师( )省教学名师( ) 省学科带头人( ) 市专家型教师( )往届名师发展工作室优秀主持人( )省名校长( ) | ||||
申报项目类型 | A.学科教学 B.学校管理 C.德育或班主任 D.课程建设 | ||||
申报项目名称 | |||||
近五年教育教学获奖情况 | |||||
近五年发表CN论文 | |||||
近五年主持或参与课题情况 | |||||
近五年带教 情况 | |||||
学校意见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编号:
厦门市思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试点项目申请·评审书
项目名称:
领衔人:
领衔人所在单位: (签章)
填表日期:
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制
2018年5月
一、领衔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
行政 职务 | 专业 职务 | 研究 专长 | |||
办公 电话 | 手机 | 邮政 编码 | |||
电子 信箱 | 预期 结题 时间 |
二、领衔人近五年来取得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成果
成果名称 | 著作者 | 成果形式 | 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 | 发表出版时间 |
三、领衔人近五年以来承担的区级以上重要研究课题
课 题 名 称 | 课题类别 | 批准 时间 | 批准单位 | 完成 情况 |
四、项目设计论证
本项目核心概念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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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对本项目的研究概况、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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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研究的价值(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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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研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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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研究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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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研究思路(具体阐述研究过程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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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研究的创新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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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究计划 | |||
时间安排 | 研 究 内 容 | 参加者分工 | 研究成果形式 |
五、经费估算及来源
六、审核意见
领衔人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专家论证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名师管理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本表所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字,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一式5份。
思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