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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滨中学 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制度

厦门市湖滨中学

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制度

为完善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防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实验室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思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学校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及发生的各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及时控制,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明确职责、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瑞碧 校长

副组长:王峰洋(副校长)、陈文星(副校长)

吴素燕(副校长)

组员:许丽莹、陈静、杨明、杨静舟、何黎木、彭文强、叶凯特、许清武、陈榕、赵晓娜、宋维芬、周小燕、王旭斌、占然。

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实验室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措施。

2.组织训练实验室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重点区域有关单位开展联防救援工作。

3.对职工进行实验室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和环保教育。

4.检查督促做好实验室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事故应急救援的设备、器材、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6.组织实验室事故应急救援。

7.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事故汇报、通报。

 

 

(二)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和危废场所的管理职责

实验室管理员王旭斌: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日常运行的主要负责人员,对实验室的危化品和危废品管理负有直接责任。他们需要监督和管理危化品的购置、储存、使用和处置,以及危废品的收集、分类、存放和处置。

教学校长陈文星:作为教学工作的领导者,教学校长对实验室的危化品和危废品管理负有间接责任。负责审批危化品的购置计划,并监督危化品的保管和使用过程。

总务处主任杨静舟:主要负责实验室的相关设施设备采买工作,并对实验室的防盗、防火设施设备以及废液、废渣的安全处理工作进行监管。

教务处主任陈静:通常负责制订危化品的采买计划,管控危化品的入库、保管、领用、专项台帐和废液、废渣的回收等工作,并进行定期检查。

副组长和成员:在校长的领导下,副组长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教务处主任助理彭文强老师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工作。

实验室教师实验员:作为实验室的日常使用者和管理者,实验室教师实验员对危化品和危废品的管理负有第一责任。他们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以及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五、信息监测与报告及处理程序

1.学校安全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日常的监管、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学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师生和学生家长举报或其他途径披露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区教育局。

3.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区教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进展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不同阶段报告必须详实、明确。

4.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区教局及当地政府汇报,突发事件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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