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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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借书守则

  1、图书馆书库图书全部实行开架借阅。2、读者凭本人图书证到图书馆书库借书。3、借书程序:先以图书证换取代书板,再进书库选书。选书时必须使用代书板,防止弄乱书架。出书库时,以代书板换回图书证,然后办理借书手续。4、借阅期限:教师借期为120天,学生借期为30天,可办理续借手续。(初三、高三毕业生毕业前2个月停止借书,离校前将所借书刊还清并办理离校手续。) 5、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过...

 

1、图书馆书库图书全部实行开架借阅。

2、读者凭本人图书证到图书馆书库借书。

3、借书程序:先以图书证换取代书板,再进书库选书。选书时必须使用代书板,防止弄乱书架。出书库时,以代书板换回图书证,然后办理借书手续。

4、借阅期限:教师借期为120天,学生借期为30天,可办理续借手续。(初三、高三毕业生毕业前2个月停止借书,离校前将所借书刊还清并办理离校手续。)

5、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过期不还而又未办理续借手续者, 不得再借图书。

6、读者不得将个人的书刊、书包带入库内。

7、书库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禁止大声喧哗。

8、逢停电或计算机出现故障时,暂停借书。

9、读者借阅图书必须办理借书手续。凡未办借书手续而将图书带出书库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10、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划线、圈点,更不准撕损图书。如有上述情况,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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